:2026-03-29 14:39 点击:13
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,其高能耗、金融风险及合规问题日益凸显,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,尤其是2021年九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后,挖矿行为的法律定性,尤其是刑事责任边界,成为社会热议焦点,本文旨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,剖析虚拟货币挖矿刑事责任的认定逻辑、风险点及合规应对路径,为相关主体提供法律指引。
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,并非单一法律条款的直接适用,而是基于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相关罪名的解释,并结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综合判断。
从政策层面看,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态度经历了从“默许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转变,2021年“924通知”明确,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相悖”,且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挖矿)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清退”,这一政策定性为司法机关追究挖矿行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。
从法律层面看,虚拟货币挖矿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主要集中在三类罪名:非法经营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(如非法采矿罪、危险作业罪等),具体适用需结合挖矿行为的具体方式、规模及社会危害性进行个案分析。
非法经营罪是虚拟货币挖矿案件中适用频率较高的罪名,其核心逻辑在于将挖矿行为认定为“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或“其他非法金融活动”,根据《刑法》第225条,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在司法实践中,若挖矿活动涉及以下情形,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:
典型案例:2022年,浙江某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拟货币挖矿案,犯罪嫌疑人以“云挖矿”名义吸引公众投资,非法经营额达12亿元,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部分挖矿行为通过“木马挖矿”“恶意挖矿”等方式实施,未经授权占用他人计算机资源进行虚拟货币计算,直接触犯《刑法》第285条、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
具体情形包括:
此类案件中,行为人主观上具有“故意”,客观上实施了“非法侵入、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”或“对系统进行修改、删除”的行为,且造成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”(如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、或影响用户20人次以上等)。
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产业,部分地区为降低成本,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能源或忽视安全生产,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:
近年来,各地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刑事打击力度显著加大,据不完全统计,2021年至2023年,全国公开报道的涉虚拟货币挖矿刑事案件已超过百起,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经营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盗窃罪。
尽管司法实践日趋活跃,但虚拟货币挖矿的刑事责任认定仍存在争议:

随着刑事打击的常态化,虚拟货币挖矿相关主体需从“侥幸心理”转向“合规经营”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,以下为合规建议:
对于已开展挖矿业务的企业或个人,应立即停止挖矿活动,出售矿机,清理挖矿程序,避免因持续行为扩大违法后果。
若业务涉及数据中心、服务器等高耗能场景,应确保能源获取合法合规,杜绝窃电、非法占用电力等行为,同时遵守安全生产规定,避免构成危险作业罪。
挖矿所得虚拟货币不得通过场外交易、地下钱庄等方式兑换为法定货币,避免因“洗钱”“非法经营”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企业应定期开展法律合规培训,明确挖矿业务的违法性,建立内部举报机制,防止员工利用公司资源进行挖矿活动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刑事责任认定,本质上是国家在数字经济时代对能源安全、金融秩序与技术创新的平衡,随着我国监管政策的持续完善,挖矿行为的法律风险已从“行政处罚”升级为“刑事追责”,相关主体需充分认识到,任何试图规避监管、利用挖矿牟利的行为,均可能面临牢狱之灾,唯有坚守法律底线,主动合规转型,才能在数字经济浪潮中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合规应用,虚拟货币挖矿的刑事责任认定或进一步细化,但“非法金融活动”的基本定性不会改变,司法机关需在统一裁判标准的同时,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,避免打击范围扩大化,为技术创新保留合理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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